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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评论】中共专制暴政下不可能有任何新闻自由(上集)

加入 2009-09-07 23:30:37 | 长度: 26分 | 类别: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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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31日 星期一 节目长度:25分58秒 下载mp3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各位回到郭国汀评论。
前几讲我都是针对中共政权的性质,亦即中共政权是一个极权、流氓、专制暴政这个问题,做了较充份的阐述。今天我想讲一讲中共政权的新闻控制,也就说在中国到底存在不存在新闻自由这个话题。我今天的主题就是论证:中共专制暴政下不可能有任何新闻自由。
有关这个主题,我在2008年出席巴黎中国新闻媒体控制的一个国际专题研讨会。在会上,我做了专题演讲,由于是用英文演讲,而且大会给每一个与会者演讲的时间只有十几分钟,不可能展开阐述主题,当时我是即兴发言,仅是做了片段发言。今天我想借助希望之声广播电台,把我这篇研究专题做一个比较详细的论证。
首先中共政权实质上是依赖暴力、谎言、加恐怖这几个非法的手段,颠覆合法的中华民国政府。也就是说,它是非法取得政权。然后中共统治六十年来,从来没有举行过任何合法的选举,因此中共政权,始终不具有任何合法性。中共随时感到恐惧不安害怕丢失政权,因此它就要采取种种手段,来维持极端自私自利的一党专制,其中蛮横坚持党禁和报禁,是两个最重要的手段。它的目地在于推行愚民政策。
因为专制暴政生存的基础必须是愚民,它统治下的国民都要变成没有头脑、没有独立思想、整齐划一的人。所以中共专制暴政,采取新闻封锁,党禁、报禁、网禁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中共专制暴政,与此同时又要欺骗国际社会, 还要欺骗中国大众。
比如说2003年11月2号,国家新闻出版署署长柳斌杰宣称,“中国目前是世界上言论出版自由最充份的国家之一”。2006年6月1号,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公然称,“中国政府并没有对网络观点进行控制,一些人指责中国政府控制互联网是不符合事实的”。2006年2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副局长刘政荣也说,“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人仅仅因为在互联网上发表言论而被捕”。像这类经典谎言,都是出自中共的相关部门,比如新闻、外交和出版管理部门,这些事实充份证明,中共政权实质上是一个非常拙劣的政治骗子。
事实上在中共专制暴政下,中国人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完全不存在所谓出版自由,任何出版单位都必须经过层层审批,必须获得出版许可书号,同时还必须经过严格的事先审查,迫使人们“自律”。亦即“自阉”或“自宫”!而中共特别是胡锦涛专权以后,对国际互联网的严密控制,实质上已经到了对中华民族犯罪的严重程度。
严密控制互联网,实际上是对一个国家的犯罪行为,因为信息时代,封锁信息无异于让国家永远落后于国际先进,而胡锦涛就是罪魁祸首。纯属因为在互联网上发表政论时评被捕、被无罪重判的作家、记者、政治异议人士,我个人知道的在2008年12月以前,高达四十八人。而实际上我不知道的,或者说媒体信息没披露的,可以肯定远远超过数十倍。
中共严厉打压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实际情况。
中共政权有一个特点,它的宣传历来是加十倍报喜,减十倍报忧,对任何灾害事故,严格控制灾情事故实际状况的报导。比如中共宣传部有明文规定,报导死亡的人数不得超过几个人,而不管事实上死了多少人,见报以后就只能说死了几个人。
比如像东州事件,中共官方报道死了三个人。而事实上,民间披露死了二十几个人;去年四川地震,其中一个小学死了四百多人,校方向温家宝汇报死了二十人,减了二十倍;唐山地震实际上死亡人数按民间报导至少超过七十万,但是中共报导才死了二十六万。诸如此类,太多太多。可以说中共六十年铁血统治的历史,所有的新闻报导,全部是这种现象。
与此同时,因为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真实思想评论,而遭受中共枉法政治迫害比较著名的,而且我本人比较清楚知情的人。随便举几个例子就非常说明问题。比如说郑贻春、徐伟、杨子立、张宏海、靳海科、罗永忠、杜导斌、清水君等四、五十位教授、留学生、大学生、记者、作家全部是因为在互联网上发表政论,而被中共罗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或泄露国家机密罪,强行枉法裁判。焦国标副教授,因为2004年的5月4日发表“讨伐中宣部”的文章,被北京大学奉命取销教职。 中国著名的周刊《冰点》因2006年1月份发表袁伟时教授的一篇文章“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被停刊整顿,主编李大同被撤职。2007年的11月29号,上海市文化执法大队10多个人私闯《民间》杂志主编翟明磊家中,非法搜查他家中剩下的《民间》杂志四十余本,强行非法拆除他的计算机硬盘。
上述是比较典型的事件,没有被披露出来的更多。原因在于中共法律根本不存在保护公民个人权利,公民个人自由的实体规定或程序规定。所以中共发屡屡滥用公安,随心所欲非法搜查任何人,扣押任何人的计算机或硬盘。
讯息时代,大部份中国人已经放弃书面写作,改用计算机操作。公安动不动就把中国人的计算机硬盘给抄走,等于把人们的思想给阉割,这是最可恶的犯罪行为。
中共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主要是为了严格审查政治性言论。因为凡是涉及政治性言论,全部进行非常严格的审查。包括自律,及中共当局主管部门的审查。自2006年到今天,中共强行关闭了各种各样的新闻网站,及各种论坛。2006 年2 月北京市新闻主管部门以网站发表言论涉及"政治性质"及资金少于1000万元为由,下令关闭关注失业工人和弱势群体的"中国工人网","工农兵BBS", 以及宣传毛思想的"共产党人网"。2002 年以来,思想的境界、世纪沙龙、中国哲学网、自由中国论坛、孤独书斋、宪政论衡、爱琴海、凯迪网整顿、天涯网整顿、三联生活周刊网络论坛、世纪中国等大批 思想网站和论坛被关闭或整顿。致使网站谈政治而色变,要么关闭,要么被迫转向情感、娱乐、体育类栏目。以政治性言论活跃而著称的高校BBS 自2004年10月亦被严历管制。
继北京大学一塌糊涂BBS 2004 年被关闭,2005年实施的网络管制措施涉及:高校BBS 内部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年审;论坛、信息服务、信息服务场所、管理员等实名化,IP 地址备案监管;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详化;不能备案者大量关闭。教育部强令所有校园网内的BBS 向校内平台模式转变,限制校外用户登录,并实行实名制。复旦日月光华、西交兵马俑、上交饮水思源、南大小百合、北大未名、水木清华等BBS ,相继转为校内限制,拒绝校外IP 的访问,拒绝公众对公共讨论的参与。而我原来在中国人大,中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律师网的发言权全部被中共当局强行取消。
但是中共当局往往用“扫黄打黑”借口,行政治封杀之实,据我所知,中共当局对色情网页、网站,实际上是网开一面。在中国大陆可以轻易登陆海内外色情网站,但是如果中国人在大陆不通过破网软件,根本无法登录海外任何政治性网站。
这表明中共当局故意引诱中国人,特别是青少年去登录那些色情网站,以消磨他们的斗志,陷入各种色情的引诱而不可自拔,这是中共流氓政权流氓本性的一个非常典型的体现。
从2006年10月份始,中国资讯产业部宣布即将实行博客实名制,然后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透露,中国将逐步试行网络实名制。网络博客实名制,是指任何人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或者登录都必须用自己的真名实姓进行。真名实姓对于在大陆的中国人,如果论述政治问题,或者对政府对共产党及其党魁揭露批判,那么他非常危险,在网络世界用匿名表达,才能实现自由表达,网络自由的目地。如果实行实名制,所有的人都得闭嘴,中共的目地就是这个。当然到今天事实上,它没有成功,因为遭到了强烈的反对。
记者无国界《2006年新闻 自由度指数报告》中国[荣获]"互联网之敌"第三名!2008年,《自由之家》,把中国互联网自由度评为全球倒数第二名, 胡锦涛被"记者无国界"评为2007年度"新闻和出版自由的杀手"。胡锦涛自2002年掌权以来,中国官方针对人权律师及活动人士、网络异议人士和独立新闻工作者掀起一波波镇压,尤其是逮捕判刑外国媒体记者,例如《纽约时报》的赵岩和 《海峡时报》的程翔。2008年,美国《自由之家》对全球一百九十多个国家传统媒体(包括报纸、杂志、电视、广播)新闻自由度的评比,中国的新闻自由度排在第一百七十七名。这些倒数的十几个国家,全部都是极权,或特别专制的国家。换句话说,中共政权以及中共党魁,在各不同国际人权组织每年进行的对各国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闻自由评价,都是获得倒数第一第二第三,也就是说中国实际上是全世界新闻最不自由的国度。
中共控制新闻媒体有哪些手段?
根据归纳,中共共使用了十七种方式来控制新闻媒体。主要有:垄断所有权、垄断记者证核发权、虚无宪法、滥定行政规章、滥施刑罚、审批登记制、洗脑与封官、禁载、网评员误导、网络封锁、网警威胁、经济处罚、预先审读制、内参制和黑社会暴力等。
首先,中共彻底垄断媒体所有权,中国的媒体从1949年后全部被中共强行国有化,中共一党操控中国的全部政治权力还不说,它对所有的媒体实行党化。
自1911年始,中国成为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在袁世凯及北洋军阀政府时代,中国共有五百五十多家的私营媒体。政党一百多个,全部都是货真价实的。在蒋介石时代,中国的私营媒体超过一千个,政党也决不会少于北洋军阀时期。这些私营媒体和政党,1949年底被中共全部强行取缔封杀。
1949年迄今,也即60年来,所有的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的所有权,都被中共一党控制。最近几年为了吸引外资,也容许某些私营投资。但是这些私人资本投资,比如说像环球企业家、港澳经济、新周刊等民间投资的媒体,它们都必须服从中共的意志。虽然这些媒体好像私营的,但实际上中共或明或暗进行操控。它是通过中宣部每个星期,定期的通知所有媒体,哪些问题可以报,哪些问题不可以报。党控媒体的虚假新闻性质师涛早已公开揭露。最近人民日报下属的人民论坛时政专栏的一个副主任刚刚逃出中国,他也证明了此点。何清莲女士对此有一篇专论,也进行了充份的论证。
中国到今天为止,没有一家私营广播电台或电视台,日前在谭作人案中被中共指控为“反华的”希望之声广播电台,实质上即是中国第一家私营自由媒体。中共政权把私营自由媒体,称做反华媒体,恰恰证明了中共政权的专横、野蛮和无赖。
所有中共党控媒体,根本不可能发表任何人的真实思想,体制内那怕最先进的人物,像贺卫方教授,张博树博士,刘军宁博士,异议人士刘晓波。他们的文章若在中国大陆发表的话,一定是经过层层的审查,通过了中共的审核认可许可后才能发表出来。
以俞可平为代表的中共御用文人发表的文章,往往是经过精致包装用于欺骗公众的中共政治宣传。每个听众每个中国人,可以想一想,为什么这些家伙的文章可以在中国所有的媒体畅行无阻?为什么他们能在中共暴政下当高官?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是御用文人,御用文人的“屁股就决定了他的脑袋”,所以他们的说法,往往都是糖衣裹着的砒霜。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某个人在骂中共,在批评共产党,在批评政府,它就体现中国新闻自由了。这是现代条件下,中共与时俱进,把政治宣传精致化或说白骨精化的结果。
事实上,凡是在中国大陆真正敢于直言心声批判中共的任何人无一例外,全部都被关进了监狱。有的被无罪重判,有的被长期关押,像刘晓波这次被关押了这么久也没有审判;郭泉同样如此。
在中国勇敢冲破中共专制暴政桎梏的自由知识分子或政治良心人士,他们没有被吓倒,而是前仆后继。特别值得一提的广州人权律师刘士辉,也是郭飞雄的辩护律师。刘律师因为郭飞雄的案件,而得罪了中共最高当局,近日被广州当局强行停止九个月!这是胡锦涛这个人权恶棍政治流氓蛮横无理非法迫害中国人权律师的最新例证。这种例证一直在打破,每次演讲都有最新的例证。刘士辉律师,我认为是非常了不起的一位人权律师。他出现人类良知和追求正义而受到流氓当局的非法打压,我希望全体国人都来关心帮助这种真正的人权律师,他是中国律师中的精英,也是中国人的良心。
《宪法》确立的公民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权形同虚设,而私人设立或经营的互联网站,随时会因为言论出格或传播敏感信息而被关闭,国家及各地新闻出版部门无视 《宪法》,更谈不上尊重公民言论、出版自由,动辄蛮横地查封媒体,封杀当局不喜欢的作家、学者和公民发言权, 禁止发表章诒和、李锐、何家栋、戴煌、杨继绳等著名敏感人物和一些著名敢言知识分子贺卫方、刘军宁、刘晓波的文章,处罚敢于直言真相的记者。任何人一旦在 网上公开发表批评中共当局的文章就会受到监控、关押、拘禁甚至判刑,仅2007年就有十九名网络作者、记者、自由撰稿人、异议作家和普通市民,分别被公开 通报批评、暴力殴打、经济处罚、警告、罚款、拘留、逮捕和判刑,一些披露敏感问题的图书被禁止发行,追求新闻自由的记者、作家成为中共"文字狱"的受害 者。此外,还有一些记者因为发布突发事件新闻、内幕新闻而被诬控为捏造假新闻,被剥夺记者工作权。
第二,垄断记者证的核发权。新闻出版总署垄断了全中国记者证件的核发权,它的目地在于控制时常批评政府,或揭露政府的阴暗面的记者,防止有独立思想的人获得新闻记者的证件。 这个手段是非常毒辣的,我在上海执业时,认识很多记者。凡是最敢说真话,真实奉行新闻自由,新闻真实,遵循良心行事的人,无一例外,全部都会被中共或拒绝发给记者证,或者发给记者证以后,也会通过种种手段强行收回,甚至被逮捕被判刑,新闻记者遭到中共当局迫害打压的程度,一点都不亚于人权律师。 我在为郑恩宠律师辩护过程中结识的六位优秀记者(如陶峰)便被当局清理出局。
第三,中共控制新闻媒体的六项特征。
(1)将对新闻媒体的控制用法律、法规及法规性政府文件的形式“制度化”。
   (2)实行政府领导的新闻出版署(局)与中共党委宣传部门双重领导,宣传部权力更大于新闻出版署/局。
   (3)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所有政治思想犯,皆以贪污腐败等经济问题的罪名惩治;或直接罗织“危害国家安全罪”、“泄露国家机密罪”及“颠覆国家政权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名惩治。而且发布惩治通知时改由电话通知,内部会议等形式。内容不许记录,不许录音,不许外传。旨在避免留下证据。著名作家记者刘水先后六次被捕被劳教判刑,其中一次即被流氓中共使用纯属下三滥的手段陷害。
   (4)在新闻报导上,改以往的沉默,用搅浑水的方式,发布“混合着部份事实真相的谎言”。从而比赤裸裸的谎言更能迷惑人。
   (5)国安特务系统公开监管互联网,任意逮捕不听从中共禁令的政论作者。前两天,根据博讯新闻网披露的讯息,中共当局指令国安,委派大量特务到世界各国去执行特殊任务。 授与他们特别的权力,凡是中共认定为反华的,对中共政权有威胁的人,采取包括暗杀手段的特别措施,不要任何法定程序,实行密秘绑架,甚至就地杀人。 这证明胡锦涛是个标准的极权流氓头子,因为凡是法律终止效律的地方,流氓暴政必然随之而来。而中共当局居然授权国安特务随意逮捕秘密处死任何人,都不须要任何手续,这是最典型的极权暴政特征。这是题外话。我们再回到话题来。
   (6)在严厉设定各种禁载规定的同时,开放了社会生活领域,如色情、性、吃喝玩乐、休闲等领域。 诱导网民日益商业化、庸俗化,甚至色情化,以及淫乱化。
此外,绝大多数中国媒体互联网站为了生存自保而被迫自我阉割亦成为中国
中国大陆现在已有网民据称高达三亿多人,超过美国全国人口总合。表面上似乎网民众多,但是90%以上的网民,实际上都被引诱到刚才提到的几个领域去了。因为年轻人,及被中共长期洗脑洗成的愚民,大部份对政治漠不关心。他们很容易被陷入色情,或吃喝玩乐,或追星族一类,这就是中共玩的一个手段。
此外绝大多数中国媒体,互联网站为了生存自保而被迫自我阉割、自宫,它成为中国媒体独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景观。不光是所有的传统媒体,而且所有的网站,在大陆的不用说,在全世界的中文网站,中共大量渗透,中共滥用民膏民脂投资了大量的网站以便搅浑水,混淆视听。 在中共控制的众多网络中,例如《自由中国论坛》《美洲中文论坛》《温哥华001网》都有开宗明义的规定:不得批评共产党,不得攻击党国领导人,不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类的。这些规定实际上都是中共党化特色,因为在西方自由世界根本不存在这些问题。
第四,中国的宪法形同废纸。
《宪法》第三十五条抽象规定:中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但由中共独家撑控的立法机构制定的所有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的内 容均是有关如何控制、管制新闻媒体,亦即是具体否定上述国际法确定的普世公认的自由恶法!媒体往往只有义务而根本没有权利可言。 在实务中,宪法权利形同虚设,起实际作用的是旨在限制言论自由的各种法律与不断颁布的“行政法规”与种种“政令” 。 例如有关出版自由:
(1)国务院 1987年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规定:一,除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版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违者属非法出 版活动;二,非出版单位编印、翻录内部使用的资料性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 必须申办准印证,方可印制,违者亦视为非法出版活动。
(2)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机关发布的《依法查处非法出版犯罪活动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 凡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都属于非法出版物。".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89 年《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以及新闻出版署1991年《关于认定、查禁非法 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列明了非法出版物的七种主要形式即:① "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②"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的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③"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出版物; "④"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⑤"承印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⑥"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⑦"其它非出版单位印制的供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
(4) 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取缔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第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未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活动。"
(5) 1997年制定,2001年修改的《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报纸、期刊及其它各种出版物 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
(6) 1998年12月 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了《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将非法出版物犯罪依照刑法第225 条第三项规定以"非法经营罪 "定罪处罚。
由上述规定可见,中共恶意非法彻底剥夺了国人的出版自由权。而国务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皆非立法机构,它们却几近随心所欲地制定体现中共单方意志的规定,并强行实施。
欢迎各位下周继续收听,谢谢各位。
2009年8月30日第182个反中共极权专制暴政争自由人权民主绝食争权抗暴民权运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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