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是一个音频分享平台,用于分享、交流、试听自己喜欢的音乐、铃声、故事等等。
我们尊重版权,如有任何侵害您版权的问题,请通过email的方式和我们联系,谢谢。

怕得罪人与怕伤害人

加入 2012-07-20 23:27:19 | 长度: 11分 | 类别: 休闲
赞!请点击评分 给他打分 1 给他打分 2 给他打分 3 给他打分 4 给他打分 5 给他打分 6 给他打分 7 给他打分 8 给他打分 9 给他打分 10
人气 2856
评分 0
评论 0
书签 0

為不那麼好的事上了報紙,因為和他算是有些交情,所以心裏盤算著,要不要寫個郵件或給通電話安慰一下,結果考慮來考慮去,沒有任何動作。主要的考慮還是,會不會因為我的關心,反而造成他更大的壓力,如果換成自己,我好像不會希望朋友來關心,巴不得大家都沒看見報紙。我也不知道沒安慰朋友,是做對了還是做錯了?不過,我想我的出發點不是為了自己的,所以應該不是錯事吧?有時候,我在做事、說話時會猶豫不決,原因在怕得罪別人,這個時候出發點就是為了維護自己囉!因為怕得罪了別人會有損自己的利益呀!您能區分出“怕得罪人”及“怕傷害人”兩者的差別嗎?今天就先跟大家分享這樣一篇文章“怕得罪人與怕傷害人”。作者是梅雨。



*******************************************

就在幾天之前,我還是個怕招惹事非、怕得罪人的人。也許,多數喜歡清靜的人都是這樣,不願多事。讓做什麼就做什麼,其他的事儘量不沾邊。我曾為自己這份清高而自豪。



最近,有一問題突然象木樁一樣釘在我腦海裏:“請告訴我,怕得罪人與怕傷害人是什麼關係?”



本來我也懶得想,可我被“釘”得不行,不得不去想想這個問題。這一想不要緊,讓我發現了大問題:這兩者之間竟是善與惡、自私與無私之間的區別。



想想看,“怕得罪人”的出發點是什麼?是怕日後被人報復,怕自己將來吃虧。而“怕傷害人”的第一念則是怕傷害到別人的感情或利益,怕對方難過,心裏想的完全是為了別人好。



怕得罪人的人,天天就怕自己的利益受到傷害,該說的也不敢說,該做的也不敢做,沒有正義感,沒有善惡的標準,心裏想的就是自己千萬別受到牽連,別受到傷害,總之,保住自己就行。這是多麼自私的觀念?



怕傷害人的人,心裏時時想的是千萬不要傷害到別人,因為那是在對別人做壞事。並要求自己,不但不做傷害別人的事,不講傷害別人的話,而且心裏想都不去想傷害別人的念頭。這是一種無私的善念。



有趣的是,突然意識到自己不願管一些事,不願說一些話,是因為那個“怕得罪人”的觀念;而在有些事情上不能寬容別人,不能善待別人,正是因為缺乏“怕傷害人”的善念。



現在遇到任何事,我首先想到的是:我怎樣做才不至於傷害到別人,怎樣做別人才更能接受。此時,內心的感受是平靜、詳和又開闊。





聽眾朋友,您正在收聽的是自在人生路。講到這個傷害別人,我又想到國中時,有同學說我會講話傷人而不自覺,這真的很糟糕對吧!一個容易傷人的人,基本上都是太自我了才會這樣,什麼事總是從自己的角度出發,不管別人接不接受得了,因此會有傷人而不自覺的事情出現。傷害人卻不自覺比傷害人還嚴重,有時候可能嚴重到超乎我們的想像,與大家分享下面這則真實故事,冤獄。



曾在書上看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

在澳洲,費力與他的合夥人佐治在墨爾本做出入口生意,賺了很多錢。有一天,費力發覺銀行戶口的賬目不對勁,一大筆應收款項不但沒有存進去,剩餘的錢反而被取走了,他在吃驚之餘,急忙尋找佐治,但佐治卻失蹤了。



正當他憂懼不安時,佐治的妻帶來員警,將費力帶回查問,說他有殺害佐治的嫌疑。這樁謀殺案經過長期審訊後判費力有罪,因為找不到屍體而判誤殺,刑期20年。



費力坐了20年牢之後,終於被放出來,他出獄後,用盡一切辦法尋找佐治,終於,他找到了,原來佐治一直躲在南非。佐治當年失蹤,原是帶著情人卷款潛逃,他背叛事業上的合夥人,又趁機甩掉不肯離婚的妻,與情人在南非重過新生活,即使明知費力含冤入獄,他也悶不吭聲。



費力找到佐治後,花了一番功夫將佐治帶回墨爾本,帶到當初起訴他的員警面前,說:“看,這就是那位你們證實我殺了的佐治。”說罷,他突然拔槍,在眾目睽睽之下射殺佐治。



“這個人反正是我殺死的,只不過我預先服了刑,現在才實現我的罪行。”當全世界的傳媒去給費力做訪問時,他述說他的心態:“我受冤枉20年,當年警方為了證實他們英勇破案而舉證我,佐治之妻為了掩飾她的被遺棄而證實丈夫已死,保險公司為了怕賠償而製造輿論,法庭內的法官、陪審員和律師,為了顯示他們的英明神武而判我有罪,每個人都有他們私人的原因而不曾想過我可能是無罪的。我相信,就算我今天把佐治找了出來,證實了我的冤屈,對這些人來說,充其量是一兩天的歉疚,便煙消雲散了。唯有讓我徹底成全他們的錯誤判斷,才能讓他們嗅到自己手上因冤枉別人而染上的血腥味,才會終身自責。”



費力再笑著說:“我犧牲了人生中最寶貴的20年猶在其次,精神上所受的冤屈不是政府和法庭向我認錯,傳媒十天八天的報導,群眾的幾聲歎息就可以補償回來的。我終於殺了佐治,是最能將冤獄平反的,因為從今天起,我沒有被冤枉的感覺,我那20年的判刑是罪有應得的。”



這個故事是不是讓你覺得毛骨悚然呢?我們不也常犯下相同的罪嗎?當我們聽到有人被批評、被論斷時,我們會做什麼舉動呢?



如果被評斷的是我們所喜愛的人,十有八九會為他挺身而出,為他辯解。但若是我們不喜歡的人呢?那時從口裏說出的,恐怕更加不堪。



他真的是這樣的人嗎?不一定吧!而我們附和傷人的言語,真的是因為正義感嗎?還是因為他曾觸犯我?他不來討好我?他礙著我,擋住我的路?或是說他壞話的人是我的朋友,為表忠心不得不說?我們每個人都有私人的理由不給他公正的評斷。他會因此受傷嗎?誰在乎?為他辯解對我們又沒好處,反正我們只是順口在嘴上說說,又不是拿刀子砍他。



於是這微小的,不值一提的罪,就在我們不經意間越積越多。有一天,我們也許就像故事中的人,以累積的私心之罪,換來雙手的血腥。



這世上若有比傷害他人更重的罪,就是傷人之後,卻完全不覺得他傷害了對方。一個完全不能反省的靈魂,就是神看了也只能搖頭歎息吧!



也許今天我們有一千個理由認為某人有罪,請別忘了我們心中有一千個不為己所知的私心,正在迷惑我們的眼睛,讓我們傷人於無形。



**********************************

聽眾朋友,您正在收聽的是自在人生路。以前我也在節目裏分享過,有人主張一句話要出口之前要經過三道關卡,第一、是不是事實?第二、非說不可嗎?第三、說出去會不會傷害人?如果每句話都這樣三思後才說,肯定不會有什麼閒話存在了。今天的節目就進行到這裏,謝謝您的收聽,我們下回空中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