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8點半,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人民法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名,重判法輪功學員劉鳳梅13年,曲成業、黃成、張秀蘭6年徒刑,辯護律師表示,偵辦人員所寫的材料完全是瞎編的,證據漏洞百出,這是踐踏公民權利的枉法裁判,而對這四名被告的刑訊逼供情節令人髮指,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
辯護律師江天勇說,此案對四名法輪功學員的指控罪名根本不成立,指控書上說劉鳳梅將匯錢給曲成業,用於購買器材傳播法輪功訊息。事實上劉鳳梅根本不認識曲成業,劉鳳梅的存款從來沒有超過兩萬元,何來六萬元可以匯給曲成業?而曲成業也不認識其他兩名法輪功學員。
江天勇律師說【錄音】:他們的證據幾乎沒有成立的,證據漏洞百出,非常荒謬,我們一一對他反駁,偵辦的人員他所寫的所謂的材料完全是瞎編的,另外這四個被告都遭到非常嚴重的行刑逼供,具體的情節令人髮指,所以說所謂的口供是完全不能作為證據的,並且這些令人髮指的行刑逼供實際上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